支付服务协议

感谢您选择上海瀚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协议)提供的网络支付服务。本支付服务协议由本公司和您签订。

一、服务协议的确认

(一)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尤其是字体加粗部分。如您对本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勿进行下一步操作。您可通过在线客服进行咨询,以便本公司为您解释和说明。您通过点击或其他方式确认即表示您已同意本协议。

(二)本服务是由上海瀚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银科技”或“本公司”)向用户提供的网络支付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或“服务”)。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您应保证自己在注册使用本服务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本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或变更本服务协议的内容,并将通过本公司网站公布最新的服务协议,您应随时关注本公司网站发布的新公告以了解相关内容。若您于任何修改或变更本服务条款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已阅读、了解、确认并同意接受修改或变更;若您不同意,则您有权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四)您同意,您使用本服务发生的所有交易,您不可撤销的授权由本公司按照本协议进行处理;同时本公司有权为提供前述服务的需要获取您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等)。本公司按照您的操作指令进行资金的冻结、扣划完全来自于您的授权,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本公司均不承担责任。但您确认,您使用本公司服务时,您仍应完全遵守本协议及本公司制定的并不时更新的各项规则及页面提示等。

二、账户注册、使用及注销

(一)在使用本服务前,您应先注册成为本公司用户并同意以下事项:

1.您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您必须依本协议注册的要求提供您的准确、真实、有效、最新及完整的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按照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3.您有义务维持并立即更新您的用户资料,确保其准确、真实、有效、最新及完整。若您提供任何错误、虚假、失效或不完整的资料,或者本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资料为错误、虚假、失效或不完整,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账号,并拒绝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对此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负担因此所产生的所有损失。若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本公司需要您补充提供任何相关资料时,您应及时配合,否则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4.若因您未及时更新基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等有效证明文件、与账户绑定的邮箱、手机号码等)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本公司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后果应由您承担。

(二)使用

身份要素是本公司识别您身份的依据,请您务必妥善保管。使用身份要素进行的操作、发出的指令视为您本人做出。因您的原因造成的账户、密码等信息被冒用、盗用或非法使用,由此引起的风险和损失需要由您自行承担。 您同意:

1.我们可能基于您的使用习惯,采取不同的验证措施识别您的身份。

2.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请把手机及其他设备的密码设置成与您账户的密码不一致。如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账户或者手付通登录名及密码,或您的手机或其他有关设备丢失时,请您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我们;您还可以向我们申请暂停或停止支付服务。您在完成支付时,请以正确方式退出。由于我们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我们对采取行动之前已执行的指令免于承担责任。

3.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自行判断对方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自行决定是否与对方进行交易或转账给对方等,且您应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风险。本公司仅提供前述中介服务,并不对交易相对人的资质、信誉、信息等提供任何担保或保证。

4.如由于银行本身系统问题、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服务无法提供、延迟、暂停提供的,不属于本公司违约。

5.当存在如下情形时,本公司有权对您账户暂停或终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且有权限制您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并通过邮件或登录提示、站内信或者客户端通知等方式通知您,您应及时予以关注: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

(2)根据法律法规及法律文书的规定;

(3)根据有权机关的要求;

(4)您使用服务的行为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规定的;

(5)本公司基于单方面合理判断认为账户操作、资金进出等存在异常时;

(6)本公司依据自行合理判断认为可能产生风险的;

(7)他人向您账户错误汇入资金等导致您可能存在不当得利的;

(8)您遭到他人投诉,且对方已经提供了一定证据的。

6.本公司有权按照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海关、税务机关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的要求或基于本公司对您资金及交易的判断及风险策略对您的资金及账户等进行查询、冻结或扣划。

7.您应对您的账户负责,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该账户不可出租、出借、出售,亦不可转让、赠与或继承。

8.出租、出借、出售支付账户或向第三方购买支付账户系非法行为,您不得将本公司为其开立的支付账户出租、出借、出售,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支付账户。如您有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行为,本公司有权终止为您提供支付服务并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将您上述行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将相关信息报送有关部门,您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如造成本公司损失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注销您在需要终止使用本公司支付服务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您可以申请注销您的账户:

1.您仅能申请注销您本人的账户,并依照本公司的流程进行注销。

2.您可以通过自助或者人工的方式申请注销账户。

3.您申请注销的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即您的账户的信息是最新、完整、正确的,且您的账户未被采取止付、有权机关冻结等限制措施。

4.为了维护您和其他用户的合法利益,您申请注销的账户,应当不存在未了结的权利义务或其他因为注销该账户会产生纠纷的情况,不存在未完结交易,没有余额。

5.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账户。如您属于前述机构,且您持有本公司账户的,则您同意按照我们的流程尽快将该账户内资金支用完毕,并授权我们将该账户注销,但您仍可使用我们基于银行账户向您提供的支付服务。

6.您账户注销后,您将无法使用我们的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同时还可能产生如下结果:

(1)与账户关联的权益均将作废;

(2)如您在注销账户前存在违约、侵权等不当行为或未完结合同的,您仍应承担相应责任;

(3)一旦注销成功,账户记录、账户功能等将无法恢复或提供。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您的权利和义务

1.您依法享有知悉您购买、使用支付产品,接受支付服务的权利。本协议项下涉及的资金转移均通过银行来实现,您接受资金在转移途中产生的合理时间。

2.您向本公司提供有关资料信息时,有权知悉其所提供信息的使用目的,使用范围、安全保护措施以及未提供真实信息的后果。您享有所提供资料、交易信息受保护的权利。

3.您在购买支付产品或接受支付服务之前,有权知悉本公司所提供的支付产品或支付服务风险信息。

4.您在使用本公司支付服务过程中,可通过本公司网站的在线客服或客户服务电话与本公司联系,并获取相关的技术和服务支持。

5. 您认可您账户的使用记录、交易数据等均以我们的系统记录为准。如您对该等数据存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我们提出,我们会根据您提供的相关证据积极予以核实。

6.您在注册成为本公司用户时,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您应保证上述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您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本公司,并依据本公司要求配合完成变更确认手续。

7.您不得将服务账户用于本协议约定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出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8.您应妥善保管其在本公司注册的服务账户及其密码,以及安全认证工具。

9.您在使用本公司的网络支付服务时,应确保自身发出支付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10.您应承诺发起的交易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得利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虚假交易。

11.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您是中国大陆以外的用户,还需同时遵守其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不得将本公司提供的服务用于非法目的,也不得以非法方式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您不得利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本公司有权进行调查、延迟或拒绝结算或停止提供服务,且您需要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因此导致本公司或其他方受损的,您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适用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2)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3)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

(4)从事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恐怖融资、赌博、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等;

(5)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6)未经授权使用他人银行卡,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

(7)进行与您或交易对方宣称的交易内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实的交易;

(8)从事可能侵害我们的服务系统、数据的行为。

12.您不得对本公司的支付服务系统和程序采取反向工程手段进行破解,不得对上述系统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源程序、目标程序、软件文档、运行在本地电脑内存中的数据、客户端至服务器端的数据、服务器数据等)进行复制、修改、编译、整合和篡改,不得修改或增加本公司支付服务系统的原有功能。

13.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支付服务时,可能因以下情况导致服务不成功:

(1)您指定的账户余额不足;

(2)您指定账户已被采取止付、有权机关冻结或其他限制使用权限的措施;

(3)超出监管部门、本公司或银行规定的付款额度。

14.应监管要求,您需按照本公司要求的时间提供您的身份信息以完成身份重新验证,否则您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且本公司可能对中止您账户的所有业务。

15.您承诺:本人充分了解并清除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人账户。

(二)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本公司负责支付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确保该系统的安全性。

2.本公司对您身份资料及支付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本公司不利用您的上述信息从事超出法律许可及未经您授权的活动。

3.本公司为您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各项网络支付服务功能,并可按照约定向您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4.本公司以明确的格式、内容、语言,对提供的支付产品或服务,依法向您进行全面、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5.本公司应保护贵我双方合作期内获得的您的身份基本信息、支付业务信息、会计档案等资料的安全,防止其被篡改、灭失、损毁或泄露。

6.本公司应充分尊重您的自主选择权,不得强迫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支付服务,不得阻碍您使用其他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

7.本公司应当公平展示您可选用的各种资金、收付方式,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强迫您办理资金收付,不得附加不合理的条件。

8.本公司应确保您交易资金的安全存放和准确及时划转。

9.本公司故意诋毁或非法损害您声誉的,您可立即终止使用支付服务,并追偿损失。

10.您可拒绝支付或追索本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款项。

11.本公司建立健全风险准备金制度和交易赔付制度,并对不能有效证明因您原因导致的资金损失及时先行全额赔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对采用不足两类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本公司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12.本公司将妥善处理与您之间发生的差错争议和纠纷投诉,做好协调和解释工作,并及时告知您结果。

13.为提供更高效和优质的服务,本公司可根据运营需要对支付服务系统进行升级,因升级需要暂停或中止提供服务的,本公司将提前在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告,并预告恢复日期。

14.本公司可根据支付服务运营需要,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但修改内容生效前应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在本公司网站的显著位置公布最新的服务协议。

15.本公司有权根据支付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相应的服务费用,但应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提前通知您。

16.若公安机关等有权机关要求本公司协助对您的账户查询、止付或冻结,在不违反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立即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有关机关。

17.本公司将对您的账户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新开立账户及存量账户,在未落实实名制之前,本公司将中止您账户所有业务并暂不受理您的新账户开立申请。

四、服务内容

(一)服务说明

1.一旦您注册成为本公司用户,并选择使用本服务,则本公司将在您及(或)对方符合指定条件或状态时,支付款项给您所指定的对象,或收取他人支付给您的款项。如您未能及时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或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由您本人负责,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您使用服务且暂留的资金,在任何时候均独立于本公司自有资金之外,本公司并不会以任何形式挪用、侵占您的资金。

3.在您使用本服务期间,本公司不对代收或代付的款项的货币贬值承担任何风险,并且本公司无须向您支付此等款项的任何孳息。

(二)一般服务条款

您在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时,为便于您查询或计量您的应收或应付款,本公司向您提供一个唯一的账号,并由您自行设置密码,您需使用绑定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码或者本公司允许的其它方式登录账户。您可通过本公司实现以下服务:

本公司为你无卡快捷支付服务,当用户购买您的商品或服务时,可通过无卡快捷支付点击付款图标,并跳转银联页面完成支付信息录入,最终完成支付完成交易。

(三)投诉处理

本公司投诉受理电话: 400769516

本公司投诉受理邮箱: customer@handpay.com.cn

本公司投诉受理企业QQ: 400769516

五、服务费用

本公司如对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网络支付服务收取相关服务费用的,将在本协议或本公司网站对费用标准进行明确。具体限额如下:

交易类型 单笔限额 单日限额 单月限额 其他说明
无卡快捷支付 100元—20000元 10万 100万 最快2个小时到账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收取服务费用时,您同意本公司从您的交易款中直接扣除。

如果本公司另有其他支付服务,手续费另行约定并予以公告。

本公司变更服务收费标准或者新设收费项目的,应当于实施之前在官方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服务渠道的显著位置,按照标准格式连续公示30 日,并于您首次办理相关业务前确认。

六、资金结算方式

本公司将根据您的支付指令,自您的交易款中直接扣除相关服务费用后(如有),按本协议约定或本公司网站公布的结算规则将您的余下交易款划转到您指定收款账户,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实际入账时间为准。

七、免责及责任限制

(一)免责条款

本公司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在网站公告之系统停机维护或升级期间。

(2)您的电脑软硬件和通信线路、供电线路出现故障或您操作不当。

(3)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

(4)因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银行原因、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

出现上述情形,本公司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二)责任限制

(1)本公司不承担因通过网络链接、木马等方式骗取您进行支付或通过电话、即时通讯软件等方式骗取您短信验证码的网络钓鱼风险引发的欺诈交易损失。

(2)本公司不承担因您通过其他渠道故意泄露卡号、密码、CVN2、有效期等账户信息或在虚假、伪冒网站泄露该等账户信息而引发的伪冒支付责任和损失。

(3)本公司不承担您使用非本公司支付服务时产生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4)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公司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本公司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行承担,本公司对用户及其网上交易行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公司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您了解在使用本服务时,可能由于银行本身系统维护问题、相关网络问题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托管账户的款项划转无法顺利完成导致款项划转异常,本公司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但仍将积极协助您处理异常。

八、个人信息查询授权

1.您同意授权本公司通过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查询您的征信信息多次,授权期限为业务存续期;

2.您同意授权本公司向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提供因本协议约定业务产生的您的信息(包括您在本业务中产生的不良信息,且不再另行告知您);

3.您同意授权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进行以下事项:

(1)同意授权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向有关机构采集您的个人信息,可依法整理、保存、加工、使用、提供,并出具个人信用报告;

(2)同意授权拥有您不良信息的信息提供者可以向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提供您的不良信息,且不再另行告知您;

(3)同意授权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向信息提供者采集您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您已被明确告知提供上述信息可能会给您带来财产或信用损失,以及其他可能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采集这些信息对您的信用评级(评分)、信用报告等结果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以及该等信息被信息使用者依法提供给第三方后被他人不当利用的风险,但您仍然同意授权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采集这些信息。

九、隐私保护

一旦您签署本协议,即同意本公司按照以下条款来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信息收集

为了核实您的身份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满足受理条件,本公司有权要求您在注册时提供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用户本人持身份证照片)、联系信息(手机号)、银行卡信息(姓名、收款行、开户行、银行卡号)、营业信息(营业执照照片、营业场所照片)等。

2.信息使用或披露

尊重您的个人隐私是我们一项基本政策。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公司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您的明确授权;

(2)只有披露您的个人资料,才能提供您需要的产品和(或)服务;

(3)按照本协议的要求进行的披露;

(4)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5)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6)为维护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合法权益。

3.信息的存储和交换

您的信息和资料存储在本公司位于中国的服务器上。

您的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您的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如您的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涉及正在被反洗钱调查的可疑交易活动,且反洗钱调查工作在前款规定的最低保存期届满时仍未结束的,将保存至反洗钱调查工作结束。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章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有更长保存期限要求的,遵守其规定。

本公司作为用户信息的管理者,本公司相关信息可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联系客服4007695516 。

4.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您授权本公司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使用。

5.安全

本公司按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使本公司掌握的信息不丢失,不被滥用和变造。这些安全措施包括向其它服务器备份数据和对数据加密。

同时,本公司受国际信用卡组织要求必须通过及维持PCI DSS 支付卡产业安全标准之合规状态,强化支付卡系统环境各项措施,并定期执行相关安全检测,以保障搜集、存储或传输用户支付卡相关数据时的安全性。

十、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本公司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企业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二)非经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企业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本网站程序或内容。

(三)尊重知识产权是用户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用户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二、风险提示及特别约定

(一)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本公司均无法提供担保、垫资。

(二)您充分知悉,您的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您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您委托本公司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您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您,但不以您的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本公司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本公司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三)您充分知悉,本公司仅提供支付相关服务,您应承担使用支付服务时其资金的货币贬值、汇率波动等风险。

(四)您充分知悉,网上交易有风险,您与他人因网上交易产生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数量、交易金额、交货时间等纠纷及损失,应由您独立承担责任。

(五)您对本公司所提示的风险和列示措施、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承诺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以尽量避免或减小风险。

(六)您不得利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洗钱、虚假交易、资金非法套现及其它违法行为。若本公司发现您违反本约定的,本公司可立即暂停、中止或终止支付服务,向公安部门报案,且将相关信息报送有关部门。

(七)买卖支付账户、冒名开户惩戒。您一旦被公安机关认定有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支付账户行为,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本公司在5年内暂停您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再为您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您申请新开立账户业务的,本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加大审核力度。

(八)、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您在本公司的所属账户。

(九)在使用本公司的服务时,若您或您的交易对方未遵从本协议或相关网站说明、交易、支付页面中的操作提示、规则,则我们有权拒绝为您与交易对方提供服务,且我们免于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二、协议解除和终止

(一)贵我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二)如您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可以采取暂停提供支付服务、暂停结算等临时措施,经本公司书面通知后10 天内您仍未改正的,本公司可以书面通知您解除本协议,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如本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经您书面通知后10 天内本公司仍未改正的,您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解除本协议,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当您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本公司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您解除本协议,若给本公司或其他损失方造成损失的,您应当向本公司或其他损失方承担赔偿责任:

1.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机构查处或被司法机关立案或介入调查;

2.被监管机构、银行卡组织认定为不良用户,或您在监管机构的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不良信息;

3.利用本公司的支付服务实施违法活动的。

(五)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继续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的义务,并妥善处理结算事宜。本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因提供支付服务收取的服务费用,不因协议终止而返还。

十三、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大陆法律。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